依據消防法規定,辦理「校園消防演練」活動,請查照。

公告日期:民國107年1月31日(三)
(106)人字第1060031號

主 旨:依據消防法規定,辦理「校園消防演練」活動,請查照。
說 明:
一、 時間:107年02月02日(星期五) 上午10時至11時30分。
二、 地點:至誠樓A202教室
三、 主講者:台灣安全保護協會 謝興隆教官。
四、 對象:全校教職員。(行政單位各處室至多留守一人)
五、 主辦單位:總務處(分機1618)。
六、 為尊重演講者,請於每梯次時間上午9點50分前簽到入座完畢,並保持手機靜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