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期間將屆,請配合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

—…一、行政院為使所屬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白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並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特訂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禁止公務員(含國營事業員工)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財物」、F飲宴應酬J及「請託關說」等廉政倫理事件;貴公司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係屬與本公司之員工有職務利害關係。
二、又本公司採購契約明訂「廠商不得對機關人員或受機關委託之廠商人員給予期約、賄賂、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回扣、餽贈、招待、請託關說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或其他不正利益。分包廠商亦同」,…:裝…………《訂………::線……。q,三、優質的環境需要民間業者與公部門的共同努力,爰請貴公司人員與本公司同仁之互動往來,除必要的公務禮儀之外,均不要有任何的廉政倫理事件,共同遵循「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