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動桃園市性別主流化政策,爰建置本資料庫,整合桃園在地性別專業人才資訊,促進公私部門之交流,並提供各機關聘請性平專家學者之參考,以達成本府各項施政逐漸融入性別觀點,及提供更友善之各項服務。
二、原106-107年核定之性別人才名冊(如附件1),將由性別平等辦公室通知資料庫之專家學者檢覈及確認資料之正確性。
三、依據「桃園市政府性別人才資料庫建置與維護作業計畫」(如附件2)第三點第一項規定,敬請貴機關踴躍推薦桃園在地性別各領域專家學者(新任),以充實本資料庫之專業人才。另建請本府各局處聘派之性別平等專責小組外聘委員,若具本計畫訂定之性別平等資歷,亦請一併推薦。
四、惠請貴機關於108年1月21日(一)前,將推薦新任名單,填具「桃園市政府108-109年性別人才資料庫專家學者申請審查表(新聘)」(如附件3),及「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如附件4),進行形式審查後,以電郵回傳本案承辦人(10010201@mail.tycg.gov.tw),俾利後續實體審查作業之進行。
五、檢送106-107年性別人才名冊、桃園市政府性別人才資料庫建置與維護作業計畫、桃園市政府108-109年性別人才資料庫專家學者申請審查表(新聘)及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