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08學年度約聘人員轉任編制內職員案,請查照。

(107)人字第 1070055號
一、為有效留任本校優秀行政人員,提升其各項行政業務效率與服務品質,依本校約聘人員轉任編制內職員辦法辦理轉任作業。
二、擬轉任編制內職員名額5名,參加轉任甄選之約聘僱人員(不含教育部或學校、其他專案經費進用人員)資格:連續服務滿二年以上(106年4月10日前到職),未受記過處分近年內考績三次列甲等一次列乙等以上之標準,並符合本校職員聘用資格規定者。
三、依本校約聘人員轉任編制內職員辦法第六條規定遴選作業時間:
(一) 4月20日前受理報名(如附件),30日前召開職員評審委員會資格審查。
(二) 5月20日公告轉任考試相關訊息;6月間擇期辦理轉任考試作業。
(三) 6月30日前陳請校長核定。
(四) 7月10日前公告核定轉任名單,於108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