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第五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專家學者委員人選。

一、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任務為審查環境教育人員、機構及設施場所之認證資格及辦理前述認證之相關事項。
二、檢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委員遴選原則」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委員推薦表」各1份。
三、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設置要點」第3條規定小組委員任期2年,其中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委員續聘得連任1次。
四、請於旨揭期限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各1份,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教務組(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5樓)辦理,信封請註明「推薦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委員」,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前述資料置於本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https://www.epa.gov.tw/training)→「(新)環境教育認證」專區,請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