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8年5月9日臺教綜(二)字第108006602B號函辦理,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如附件),以肯定其對海洋教育的卓越貢獻,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二、依計畫規定,各獎項以推薦各1名為限,請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
三、請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08年7月10日(星期三)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20224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綜合三館3樓-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收),不符推薦程序、申請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四、如有送件疑義,請洽本中心張瑋倫小姐,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