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修正發布「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請查照。

主旨:「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080148807B號公告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公告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高等教育司(電話:02-7736-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