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請惠予公告周知,請查照。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黃英培專員(電話:02-7736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