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人字第 1090005號
公告日期:民國109年08月24日(一)
主 旨:有關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兼職相關事宜,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本校「教師授課時數暨鐘點費核計辦法」及「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專任教師校外兼課事宜,每學期前應向學校報備核准,請於109年9月14日開學前填報「本校教師校外兼課報核表」,陳請校長核准後方得兼課。專任教師依各職級教師週基本授課時數,其每週授課之超支時數,校內、校外合計不得超過四小時。
三、專任教師校外兼職事宜,每學期前應向學校報備核准,請於109年9月14日開學前報核,陳請校長核准後方得兼職。教師兼職不得影響本職工作,且須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依本校教師聘任待遇服務辦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申請報准,於期滿續兼或兼職職務異動時,應重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