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總務處事務營繕組二級主管職務代理案,請查照。

(109)人字第1090044 號
公告日期:民國110年2月24日
主 旨:有關本校總務處事務營繕組二級主管職務代理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總務處事務營繕組組長職務暫由環安中心約聘人員邱幼青代理,自110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