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函有關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求,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兒童之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一案,請查照轉知。

發布日期 : 2021-06-01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20日總處培字第110002359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