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人字第 1100063號
公告日期:民國111年06月13日(ㄧ)
主 旨:本校110學年度職員評審委員會委員遞補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本校職員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職員推選任職滿二年以上及服務成績考核二年以上評列甲等之職員四人擔任(行政單位及學術單位職員二人),候補委員一至三人。......」。
二、原健康照護管理學院組員汪潔音委員自111年4月29日調任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國際招生中心組員,惟依法推選委員應有行政單位及學術單位職員各二位,故自111年4月29日起應不得再擔任委員。
三、依110年9月9日選舉結果,由學術單位候補委員通識教育中心辦事員劉世頎遞補之,任期自111年4月29日至111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