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兼職相關事宜,敬請查照。

(111)人字第 1110002號
公告日期:民國111年08月17日(三)
主 旨:有關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兼職相關事宜,敬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專任教師有校外兼課需求者,請於111年8月31日前填具「本校教師校外兼課報核表」並完成報核,以免影響教師權益。
二、專任教師校外兼職事宜,每學期皆應向學校報備核准,請於111年8月31日前簽請校長核准後方得兼職。
三、其他本公告未盡事宜,請依本校「教師授課時數暨鐘點費核計辦法」及「教師校外兼職處理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