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4點之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請查照。
1110007096_教育部書函.pdf
1110007096附件1_勞動部函.pdf
1110007096附件2_勞動部令.pdf
1110007096附件3_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4點修正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