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111學年度第2次行政人員職務異動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規定辦理交接具報,請查照。
(111)人字第111022號
公告日期:民國111年11月02日(三)
主 旨:核定111學年度第2次行政人員職務異動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規定辦理交接具報,請查照。
說 明:
原學務處住宿服務組約聘人員楊秀英,調任總務處事務營繕組約聘人員,自11月4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