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1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遞補案,請查照。

(112)人字第 1120004 號

公告日期:民國112年08月14日(一)

    旨:本校111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遞補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第二點之規定:「申評會委員因故出缺時,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委員之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二、本屆委員任期自111年10月06日起至112年10月05日止。

三、原文化創意與治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李汾陽委員自112年08月01日起退休,依111年09月07日選舉結果,由法律學系許君毅老師遞補之,任期自112年08月01日起至112年10月0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