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之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勞動部112年10月20日勞動發事字第1120512677B號函(如附件)辦理。
1120010591_教育部函.pdf
1120010591附件1_勞動部函.pdf
1120010591附件2_勞動部令.pdf
1120010591附件3_修正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