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人字第1120031號
公告日期:民國112年11月27日(一)
主 旨:本校112學年度職員評審委員會委員遞補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本校職員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規定:「職評會置委員十五人至十九人,校長、副校長、人事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另由校長遴聘一級主管五人至九人,專任教師(專家)四人,職員代表四人為選任委員」。
二、原遴聘委員學務長陳炳良任期至112年10月31日止,依第112210002165號簽呈辦理,由候補委員研發長郭燿禎遞補之,任期自112年11月01日起至113年10月0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