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關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LTTC)招募評分老師相關資訊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12年11月27日臺教高(二)字第1122203536號函(諒達)續辦。

二、旨揭資訊有關評分老師報名說明之報名方式,原公告說明112年11月24日前至BESTEP官網(https://portal.lttc.org.tw/BESTEP/rater.html)報名,現延後報名期限至112年12月6日,請轉知並鼓勵貴校現職英語教師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