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因應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案之作業流程圖及檢覈表,並檢附本部核准學校所報案件及通知教師管制期間兩函範本一案,請查照。
1120012843_書函.pdf
1120012843附件1_流程圖.pdf
1120012843附件2_作業流程檢覈表.pdf
1120012843附件3_函稿範本_核准學校所報案件.pdf
1120012843附件4_函稿範本_通知教師管制期間.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