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職員評審委員會委員異動案,請查照。

(113)人字第 1130035號
公告日期:民國114年4月28日(一)
主 旨:本校113學年度職員評審委員會委員異動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本校職員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規定:「職評會置委員十五人至十九人,校長、副校長、人事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另由校長遴聘一級主管五人至九人,專任教師(專家)四人,職員代表四人為選任委員」。
二、原當然委員副校長賴沅暉請辭,變更為副校長游明得生效。
三、原遴選委員通識中心主任黃建宏,主管異動變更為通識中心主任楊茹茵,任期自114年02月01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