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人字第 1130037號
公告日期:114年5月12日(一)
主 旨:本校第二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遞補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單一性別勞工人數逾勞工人數二分之一者,其當選勞方代表名額不得少於勞方應選出代表總額三分之一,本校勞方代表女性至少2人。
二、依112年3月8日(三)舉行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結果,備取依序為秘書室李柏緯、學務處蕭杏如(離職)、會計室洪淑青(請辭)、學務處陳維坤、學務處趙慎驊、學務處川出良、教務處游憶雯、教務處楊盈萱、學務處沈豊益、學務處吳亞儒。
三、原勞方代表黎慶顯兒於114年4月23日請辭此本職,依112年3月8日勞方代表選舉結果與在職現狀,應由候補名單中一名女性勞方代表學務處趙慎驊遞補之,任期自114年04月24日起至116年3月1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