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人字第 1130052號
公告日期:民國114年06月04日(三)
主 旨:有關113學年度教師評鑑相關事宜,請查照。
公告事項:
為了法規的公告施行之適法性,以及維護教師之權益,於校務會議討論並獲得校長同意,113年07月29日第九屆董事會第16次會議通過之教師評鑑辦法自114學年度啟用,於115年8月開放系統填寫作業。
因此,113學年度教師評鑑作業仍依據106年07月28日第七屆董事會第23次會議通過之「開南大學教師評鑑辦法」,敬請各相關單位配合辦理。祈願教師同仁戮力以赴,共創開南美好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