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遞補案,請查照。

(114)人字第 1140061 號

公告日期:民國115年3月25日(三)

    旨:本校114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遞補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第二點之規定:「申評會委員因故出缺時,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委員

    之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二、本屆委員任期自114年10月6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止。

三、人事公告自115年3月1日起陳炳良委員擔任學務長、賴沅暉委員擔任法律學院院長,依114年9月2日選舉結果,由

    企業與創業管理學系凌孝綦老師及應用日語學系許文如老師遞補之。

四、任期溯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0月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