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各校僑輔工作承辦人員定期舉辧僑生新生入學講習、個別輔導、僑生轉系(科)、學業輔導、寒暑假期課業輔導、講習或集訓及僑生課外活動等各項繁瑣僑生輔導工作,本會上(114)年辦理大專校院及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開辦學校績優僑生輔導工作人員獎勵,計有11位資深績優僑輔人員及33位績優僑輔人員(含華語輔導人員)獲得獎勵。為持續激勵僑輔人員士氣,本年將賡續辦理,以肯定及嘉勉績優人員工作成效。
二、 旨案相關辧法說明如下:
(一) 獎勵對象:擔任學校僑生輔導工作之教職員。
(二) 推薦學校:
1、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2、 開辧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高中(職)學校。
(三) 甄選類別:
1、 資深績優僑輔人員:擔任僑生輔導工作連續10年以上資深人員,以長期積極配合本會僑生輔導措施,有具體事蹟者優先獎勵。
2、 績優僑輔人員:擔任僑生輔導工作連續2年以上僑輔人員,以積極配合本會僑生輔導措施,有具體事蹟者優先獎勵。
(四) 甄選作業:
1、 各校覈實函報,並填送推薦表、評核表及檢附相關可資佐證之文件資料。
2、 為瞭解僑輔人員近2年實際服務成效,請依評核表項目填寫僑輔工作具體成果後,併推薦表報送本會。
3、 每校依優先排序薦送至多2人;薦送人員服務資歷計至本年7月底止。
4、 已獲獎之僑生輔導人員自獲獎年度起屆滿二年後得再接受推薦。
(五) 獎勵方式:
1、 資深績優僑輔人員,每人頒發感謝狀及5千元禮品。
2、 績優僑輔人員,每人頒發感謝狀及3千元禮品。
三、 檢附推薦表及評核表各乙份,請依附表填寫推薦人選,並於本年9月7日前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到會憑處。
四、 另本會為獎勵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及產學合作學士班承辦學校之華語輔導人員,將於本年9月底評核前開學校114學年度期間僑生華語文檢定情形與相關績效;屆時將另函請成效較佳之學校提報華語輔導人員獎勵名單,每校以1人為限,每人頒發感謝狀及3千元禮品,併同本案辦理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