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本校 一、二級主管異動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職務交接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交接具報,請查照。

(115)人字第1150017號

公告日期:民國115年10月15日(四)

主    旨:核定本校 一、二級主管異動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職務交接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交接具報,請查照。

公告事項:

單位

職稱

姓  名

聘期

法律學院暨法律學系

教授兼院長暨系主任

游明得

115.10.16起免兼

人文社會學院

教授兼院長

賴沅暉

115.10.16起免兼

人文社會學院

教授兼院長

陳文甲

115.10.16~116.07.31

法律學院

教授兼院長

賴沅暉

115.10.16~116.07.31

法律學系

副教授兼系主任

陳啟清

115.10.16~116.07.31

法律學系

助理教授兼系副主任

陳炳良

115.10.16~116.07.31

永續暨前瞻發展處

副教授兼代處長

黃建宏

115.10.16~116.07.31

說明:依本校組織規程第30條規定:第29條列各主管任期一年連聘得連任之,任期中得請辭或予以免兼。故以上人員之聘任得依校務實際運作需要,隨時調整之,並依相關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