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職員異動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規定辦理交接具報。

(105)人字第 1050031號
1、 原秘書室行政組辦事員沈佩玲,調任教務處註冊組辦事員,自105年10月1日起生效。
2、 原秘書室公關組辦事員陳欣怡,調任秘書室行政組辦事員,自105年10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