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辦理規定如說明,請於106 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完成審查,並以雙掛號將資料寄至 本部憑撥獎勵金,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請查照。
1060103教育部函.pdf
附件1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pdf
附件2-106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xls
附件3-106年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