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管理辦法」第5、6、10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9月1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60117235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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