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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107學年度第1學期職員教育訓練「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術」案,請查照。

(107)人字第 1070025號
公告日期:民國107年11月12日(一)

一、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6條:「學校 應協助教職員工及學生定期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至少四小時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並鼓勵師生成立急救社團(隊)。」
二、講題: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術。
三、主講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桃園支會 邱瀚毅主任。
四、時間:107年11月27日(二)14:00-16:00
(講習後再進行實地演練,請勿擅自離場)
五、地點:至誠樓A105國際會議廳。
六、承辦單位:人事室、學務處衛保組
七、對象:全校教職員生。
八、備註:因含實地演練,請各位同仁穿著輕便衣褲及平底鞋。
九、為尊重演講者,請於13點50分前入座,並保持手機靜音。
十、全程參加者,發給研習證明書並送「玻璃吸管組」1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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