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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雇主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提供員工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勞動部訂於本(108)年2月18日(桃園場)辦理「企業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服務說明會」。

發布日期 : 2019-01-24
一、依據勞動部108年1月17日勞動福1字第1080135015號書函辦理。
二、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為輔導雇主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邀請企業代表分享如何營造職場友善育兒環境,同時針對企業與托兒服務機構簽約、提供員工托兒津貼之方法與注意事項進行說明,爰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請尚未辦理且欲申請108年度經費補助之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欲報名者,請至本案委託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網站報名(http://www.management.org.tw/news3.php?gid=1)或傳真報名表至該學會(傳真:02-3343-1155;電話:02-3343-1118)。有關上開活動訊息及報名表可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網址:https://childcare.mol.gov.tw)查詢及下載。
四、本府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輔導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辦理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不限事業單位人數),促進勞工就業安定及建立友善性別職場環境,即日起至八月底,開放事業單位向本府勞動局申請哺集乳室經費補助。
五、另本府勞動局108年度為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再針對勞保投保人數250人以下設立登記於本市,提供優於法令之家庭照顧假、產假、產檢假、育嬰留停申請條件等符合獎勵對象及資格者,發放最高6萬元獎勵金,電子檔請至本局網站(http://lhrb.tycg.gov.tw/)/勞動權益 /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計畫查詢及下載申請表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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