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提薦教育部於108年端午節前對教育具有貢獻,且生活困 苦或罹患重病亟需濟助之教師(不含現職者)事宜,請查照。
發布日期 :
2019-05-18
一、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072057號函辦理。
二、總統為體念大專校院教師教學辛勞,每年三節均撥專款,囑教育部於節前轉致教學特優、罹患疾病或子女眾多、生活負擔較重之教師。嗣自80年度起開始,本項慰問金由教育部循預算程序編列並以總統名義致送。
三、本校若有符合慰問條件者,請填妥附件檔,於108年5月24日前提送至人事室,俾憑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