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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勞動部「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解釋令,請查照。

發布日期 : 2019-07-26
一、依勞動部108年7月17日勞動發管字第1080508808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旨揭解釋令本次修正重點係基於簡政便民及留用畢業僑外生之目的,放寬僑外生依評點制規定之各評點項目申請文件,不須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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