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有關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申請獎勵禮券一案,請查照。
發布日期 :
2019-11-16
一、依據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府員工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考試合格者,自每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核發合格證書後二個月內,得檢附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及領據暨切結書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為配合無紙化政策並提升申請客語能力認證獎勵金之便利性,本(108)年將開放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台後台管理系統(http://tychakka.tycg.gov.tw/assistportal/assist.aspx)供本府所屬機關學校線上申請。
二、本府員工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考試合格者,自每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核發合格證書後二個月內,得檢附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及領據暨切結書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為配合無紙化政策並提升申請客語能力認證獎勵金之便利性,本(108)年將開放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台後台管理系統(http://tychakka.tycg.gov.tw/assistportal/assist.aspx)供本府所屬機關學校線上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