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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109年3月13日起非因公奉派出國者, 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 規則規定辦理,請查照轉知。

發布日期 :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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