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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生教育訓練「文化創意設計的商標註冊與常見案例」案,請查照。

(109)人字第1090020 號
公告日期:民國109年10月16日
主 旨:辦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生教育訓練「文化創意設計的商標註冊與常見案例」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此課程為增進教職員生法律常識與新知,避免不小心觸法及保障個人權益。
二、主講人:元豪法律事務所 林士勛律師。
三、 時 間:109年10月22日(四) 10:00至11:30。
四、 地 點:行政大樓S401教室。
五、對 象:本校教職員生(教職員製發研習證明) 。
六、請於10:00前入座,並保持手機靜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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