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年健保費率自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5.17%,補充保險費率調整為2.11%,請查照。
(109)人字第 1090033號
公告日期:民國110年01月05日(二)
主 旨:有關110年健保費率自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5.17%,補充保險費率調整為2.11%,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衛生福利部網頁公告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保費負擔金額表,自110年起,健保費率從現行4.69%調漲至5.17%,補充保險費(二代健保)亦連動從1.91%調漲至2.11%。
二、自110年1月1日起健保費率調漲:
1、專任教職員,請參閱附件一。
2、適用勞基法之人員,請參閱附件二
三、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梅君(分機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