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農曆春節期間將屆,請配合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
發布日期 :
2021-01-27
一、行政院為使所屬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並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特訂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詭」,禁止公務員(含國營事業員工)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等廉政倫理事件;貴公司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正在尋求丶進行或已訂立承攬丶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丶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係屬與本公司之員工有職務利害4關係。
二丶又本公司採購契約明訂「廠商不得對機關人員或受機關委託之廠商人員給予期約丶賄賂丶佣金丶比例金丶仲介費丶後援金、回扣丶餽贈丶招待、請託關說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或其他不正利益。分包廠商亦同」。
三、優質的環境需要民間業者與公部門的共同努力,爰請貴公司人員與本公司同仁之互動往來,除必要的公務禮儀之外,均不要有任何的廉政倫理事件,共同遵循「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四、如有業務相關疑問,請洽本公司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3-2735712。
二丶又本公司採購契約明訂「廠商不得對機關人員或受機關委託之廠商人員給予期約丶賄賂丶佣金丶比例金丶仲介費丶後援金、回扣丶餽贈丶招待、請託關說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或其他不正利益。分包廠商亦同」。
三、優質的環境需要民間業者與公部門的共同努力,爰請貴公司人員與本公司同仁之互動往來,除必要的公務禮儀之外,均不要有任何的廉政倫理事件,共同遵循「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四、如有業務相關疑問,請洽本公司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3-2735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