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110學年度第2次行政人員調任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規定辦理交接具報,請查照。
(110)人字第 1100027號
公告日期:民國110年10月29日(五)
主 旨:核定110學年度第2次行政人員調任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規定辦理交接具報,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原學務處生輔組書記魏秉宗,調任總務處事務營繕組書記,自11月1日起生效。
二、原學務處生輔組約聘人員孫丕澄,調任總務處事務營繕組約聘人員,自11月1日起生效。
三、原秘書室行政組約聘人員黃琬婷,調任學務處生輔組約聘人員,自11月1日起生效。
公告日期:民國110年10月29日(五)
主 旨:核定110學年度第2次行政人員調任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規定辦理交接具報,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原學務處生輔組書記魏秉宗,調任總務處事務營繕組書記,自11月1日起生效。
二、原學務處生輔組約聘人員孫丕澄,調任總務處事務營繕組約聘人員,自11月1日起生效。
三、原秘書室行政組約聘人員黃琬婷,調任學務處生輔組約聘人員,自1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