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案,請查照。
(110)人字第 1100031號
公告日期:民國110年11月25日(四)
主 旨:舉辦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新進人員及在職人員每年至少需接受三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主講人:前「北區職安署職業衛生科」陳永哲科長。
三、時 間:110年11月26日(五)上午9:00-12:00。
四、地 點:卓越樓B103會議廳。
五、對 象:本校教職員(全程參與核發研習證明)。
六、請提早10分鐘入坐,並保持手機靜音。
公告日期:民國110年11月25日(四)
主 旨:舉辦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案,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新進人員及在職人員每年至少需接受三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主講人:前「北區職安署職業衛生科」陳永哲科長。
三、時 間:110年11月26日(五)上午9:00-12:00。
四、地 點:卓越樓B103會議廳。
五、對 象:本校教職員(全程參與核發研習證明)。
六、請提早10分鐘入坐,並保持手機靜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