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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111學年度第3次行政人員職務異動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規定辦理交接具報,請查照。

(111)人字第111026號
公告日期:民國111年12月09日(五)
主 旨:核定111學年度第3次行政人員職務異動案,職務異動者請依規定辦理交接具報,請查照。
說 明:
原法律學院法律系組員黃聖婷,調任法律學院組員,自12月1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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