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辦理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職員私校退撫儲金增額提撥申請,請查照。

(111)人字第 1110030號
公告日期:民國112年01月04日(三)
主 旨:辦理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職員私校退撫儲金增額提撥申請,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增額提撥金辦法,附件1。
二、本辦法第4條規定,增額提撥金可享所得稅減免之優惠,欲參加增額提撥金之教職員,請於112年1月16日(星期一)前填具「本校專任教職員退撫儲金個人增額提撥同意書」後,附件2,送至人事室彙整並辦理後續相關提撥作業事宜,於112年2月1日生效。
三、本辦法第9條規定,增額提撥金運用收益,由教職員個人自負盈虧,不享有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之最低收益保證。
四、教職員自主投資按月自提部分及配合學校增加提撥部分,均不計入撥繳年度個人薪資所得課稅,享有免稅優惠,惟其扣除金額以不超過上開撥繳額度為限,附件3。
五、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承辦人宋梅君(分機2006)。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