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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職員申請105年2月1日生效退休應辦理事項

1、為維護專任教職員權益,申請105年2月1日生效之退休人員,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應於104年10月30日前檢附相關表單(如附件:退休檢查表),陳送私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辦理退休事宜。
2、本校辦理時間自9月23日起至10月20日止,請將退休案件繳至人事室,退休相關表單及其他問題,請洽人事室承辦人員宋小姐(分機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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