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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欲申請104年8月1日生效之退休乙案

1、專任教職員:為維護教職員權益,欲申請104年8月1日生效之退休人員,即日起至104年4月10日止將退休案件繳至人事室,並於104年4月30日前送件。未能於期限內申請者,將無法於學期前三個月內檢件送私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
2、約聘教職員:欲申請104年8月1日生效之退休案,即日起至104年6月30日止提出退休申請辦理後續事宜。
3、退休相關表單及事宜,請洽人事室承辦人員宋小姐(分機2006)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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