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第二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遞補人員更正,請查照。
(113)人字第 1130044號
公告日期:114年5月23日
主 旨:本校第二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遞補人員更正,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事業單位單一性別勞工人數逾勞工人數二分之一者,其當選勞方代表名額不得少於勞方應選出代表總額三分之一。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出缺時,由候補代表遞補之;其遞補順序不受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二、依112年3月8日(三)舉行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結果,備取依序為資訊傳播學系暨休閒事業管理學系李柏緯、學務處陳維坤、學務處趙慎驊、學務處川出良、教務處游憶雯、教務處楊盈萱、學務處沈豊益、學務處吳亞儒。
三、原勞方代表黎慶顯兒於114年4月23日請辭此本職,依112年3月8日(三)勞方代表選舉結果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應由勞方代表候補名單中第一順位資訊傳播學系暨休閒事業管理學系李柏緯遞補之,任期自114年04月24日起至116年3月19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