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中華民國114年9月24日修正公布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條及第29條,行政院定自115年6月30日施行;其餘條文,定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發布日期 : 2025-11-28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