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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南大學人事室

 

更新辦理110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代表選舉事宜,請查照。

110)人字第110018

公告日期:民國11096日(一)

    旨:更新辦理110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代表選舉事宜,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頒定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5條以及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第二點規定,本屆委員會以17名組成,
                任期自
11091日起至111731日止。但委員任期須與專任教師聘期同。

二、除社會公正人士1人、學者專家1人、地區教師組織代表1人以及組成申評會之學校代表1人由校長遴聘外,其餘13名委員由教師擔任(委員總數17
               其中四分之三由教師擔任
),經選舉得票數高低排序產生;其中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且任一性別之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
               員總數三分之一。

三、全體專任教師每人領取一張選票,每張選票圈選12名;圈選方式可採○、VX為之,惟圈選2名時,其方式應相同。不符圈選方式之要求或在空
                 白處為任何記號者以廢票論。

四、當選結果及遞補順序悉以得票數統計結果為據。票數相同時,由監票人員以抽籤方式決定其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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