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Menu
回首頁
開南大學
表單下載
法令規章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函文公告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1點、第6點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請查照。
1100006309_教育部函.pdf
1100006309_教育部令.pdf
1100006309附件_修正規定.odt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