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職員私校退撫儲金增額提撥申請,請查照。
(114)人字第 1140046號
公告日期:民國115年1月8日(四)
主 旨:辦理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專任教職員私校退撫儲金增額提撥申請,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增額提撥金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如附件1。
二、本辦法第4條規定,增額提撥金可享所得稅減免之優惠,欲參加增額提撥金之教職員,請於115年1月15日(星期四)前填具「本校專
任教職員退撫儲金個人增額提撥同意書」,如附件2,送至人事室彙整並辦理後續相關提撥作業事宜,於115年2月1日生效。
三、本辦法第9條規定,增額提撥金運用收益,由教職員個人自負盈虧,不享有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之最低收益保證。
四、教職員自主投資按月自提部分及配合學校增加提撥部分,均不計入撥繳年度個人薪資所得課稅,享有免稅優惠,惟其扣除金額以不
超過上開撥繳額度為限。
五、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承辦人何小姐(分機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