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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獎勵對環境保護有功人員,辦理110年環境保護專業獎章(下稱本獎章)請頒推薦,請轉知所屬及轄內環境保護專家學者踴躍推薦,請查照。

發布日期 : 2020-12-21
一、本獎章頒給作業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業獎章頒發作業要點」(如附件)規定辦理。
二、貴單位(台端)如有符合推薦資格者,請參照「請頒本獎章事實表填寫說明」填寫「請頒本獎章事實表」(1式2份)於110年3月31日前填送後以掛號郵寄本署彙辦(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時不予受理),以利進行審查作業。
三、檢附「本獎章頒給辦法」「本獎章頒發作業要點」「請頒本獎章事實表」及「請頒本獎章事實表填寫說明」各1份。
四、上述表格資料,歡迎至本署網站(https://www.epa.gov.tw/)→「環境主題」→「環評與教育訓練」→「環境教育資訊系統」→「歷史資料」→「社會環境教育」→「環保專業獎章」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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